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(试行)》?!豆娑ā访魅?,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、履行职责、工作作风、遵守组织制度、道德品行等方面,有苗头性、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,以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、诫勉为主,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问题严重的,应当受到组织处理。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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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、履行职责、工作作风、遵守组织制度、道德品行等方面,有苗头性、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,以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、诫勉为主,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问题严重的,应当受到组织处理:
?。ㄒ唬┰谥卮笤蛭侍馍喜煌持醒氡3忠恢?,有违背“四个意识”、“四个自信”、“两个维护”错误言行的;
(二)理想信念动摇,马克思主义信仰缺失,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,或者违规参加宗教活动、信奉邪教的;
(三)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,做选择、打折扣、搞变通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;
?。ㄋ模┟娑源笫谴蠓俏侍?、重大矛盾冲突、?;?,不敢斗争、不愿担当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;
?。ㄎ澹┕ぷ鞑桓涸鹑巍⒉徽仿闹盎蛘呤栌诠芾?,出现重大失误错误或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、群体性事件、公共安全事件等严重事故、事件的;
?。┕ぷ鞑蛔魑笱苋?、庸懒散拖,长期完不成任务或者严重贻误工作的;
(七)背弃党的初心使命,群众意识淡薄,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诿扯皮,在涉及群众生产、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上办事不公、作风不正,甚至损害、侵占群众利益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;
?。ò耍┬问街饕?、官僚主义问题突出,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、“政绩工程”,盲目举债,弄虚作假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;
(九)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,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,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,不顾大局闹无原则纠纷、破坏团结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;
?。ㄊ┰谘∪擞萌斯ぷ髦信芊缏┢⑺登楦稍?、任人唯亲、突击提拔、跑官要官、拉票贿选、违规用人、用人失察失误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;
(十一)搞团团伙伙、拉帮结派、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,破坏所在地方或者单位政治生态的;
?。ㄊ┪拚崩碛删懿环拥匙橹莨ぷ餍枰鞒龅姆峙?、调动、交流等决定的;
?。ㄊ┎恢葱兄卮笫孪钋胧颈ǜ嬷贫炔涣己蠊现匚シ锤鋈擞泄厥孪畋ǜ?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、领导干部出国(境)等管理制度,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;
?。ㄊ模┪芨嫦莺?、打击报复他人,制造或者散布谣言,阻挠、压制检举控告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;
(十五)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;
?。ㄊ┪ケ成缁峁蛄妓?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;
(十七)其他应当受到组织处理的情形。